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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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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17:20:33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1.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2.“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生复试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3.公示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8日;

4.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奖学金等级以最终拟录取名单为准;拟录取学生的导师将下一步进行公示。

5.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于4月8日下午5:00前向公共管理学院提出,联系人:杨老师(027-67883229);

6.以下考生请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4月18日之间以邮政EMS寄送到我院,名单如下:徐茜,宋建勇,陈冲,王珠珠,李培,袁嘉成,徐一夫,解成。

7.请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调档、签订委培协议等手续,所有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至我院。

(1)非应届统考生,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于4月20日前交(寄)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录取为非定向的应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于4月20日前交(寄)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可于7月寄往我院,9月15日截止收取档案;

(3)定向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考生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anzhao.cug.edu.cn)下载培养合同,4月20日前办理。

8.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党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同学,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党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同学,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党组织关系在本院的不办理转接手续;党组织关系在本校其他学院的找毕业生辅导员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因介绍信有效期为3个月,而我校接收党组织关系时间为9月份,故建议考生 6、7 月份办理转出,以免介绍信过期。

请妥善保管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统一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迎新办事点。

9.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本校考生直接到我院领取)

10.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A212教学管理办公室(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27-67883229

本人是在读法律硕士,目前在法硕联盟论坛为战友答疑。2018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中,客服qq:88188756 qq:10680513 电话:1591047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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