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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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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17:07: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几部分组成。
1.笔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考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不得补考。
(2)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笔试)本课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报考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相关学院决定。
(3)跨学科加试
对跨学科的考生,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科目进行加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复试小组负责判定考生是否属于跨学科的情况。
(4)思想政治理论加试
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学院组织考试。
(5)其他加试
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的调入专业,如需加试,复试小组需作出相应的书面说明报研究生院备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由学院组织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各学院成立“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拟定本单位听说测试的实施办法,并于3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主要对理工科、体育类等考生进行实验和操作技能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其它具体规定参照《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细则》(附件2)进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评分表一》成绩与《面试评分表二》成绩之和)。
(二)思想政治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学院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政审表(加盖部门印章)。
(三)体检
学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统一体检。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 卫生部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各学科专业(公共管理除外)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翻译硕士复试成绩基本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一)×25%+专业课笔试成绩(二)×25%+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1)复试时有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各位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成绩之和/实践环节考核教师数)]/2
(2)复试时无实践环节的,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各位综合面试教师成绩之和/综合面试教师人数)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若某学科需要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必须在复试前报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公布方可使用。
(二)公共管理(MPA)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及实践环节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方能获得录取资格。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以下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 同一一级或二级学科内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比例不低于调剂考生录取比例。
2.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 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毕业后须在广西就业。
5. 录取中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2011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2011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未达60分的;
4.所有跨学科加试课程成绩都未达60分的;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6.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7.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包括体检)。
(三)关于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
1. 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但申请必须在2016年4月26日17:00之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2. 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具体时间及手续将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时公布),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3月25日—27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各学院负责组织的考试,其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时间        内  容        主要负责单位
3月22日前        各学院报送各专业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及调剂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尤其是各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及面试场地、时间安排表等材料        各学院
3月25日        考生到学校研究生院(科技楼)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交纳复试费        研究生院
各学院
3月26日上午9:00—11:3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研究生院
3月26日下午14:30—27日全天        外语听说测试        各学院
3月26日下午14:30—27日全天        统一改卷        研究生院
3月26日下午14:30—27日全天        综合面试        各学院
3月26日—27日        各类加试科目考试        各学院
3月28日
上午8:30—12:00        体检(须空腹,在校医院进行)        研究生院
3月29日—30日        将拟录取考生汇总表、复试审批表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
3月30日—31日        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4月1日后        开始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完成相应的确认手续        研究生院

十、考生复试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在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应届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还须提交与报名时所填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民族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1份。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证明材料。
6.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7.考生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1寸照片1张(考生自行保留至体检时使用)。
材料1-4、6、7接受资格审查时交给各学院审查(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材料5交到研究生院。以上协议书及政审表的电子格式都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的“招生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之后,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生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请注意保存,对部分考生必要时将会收集并呈递教育部。
若验证失败,学信网上无本人信息,往届生请立即进行学历认证,应届生请立即联系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更改学籍注册信息,并在3月29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验证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务必做好验证工作,认真填写“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报到验证记录表”(附件4),主要审查内容是:
1.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以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等)等原件,尤其是对于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系统检查后学历审核数据不匹配的证书编号要着重核实(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审核身份证件及民族身份证明,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本人是在读法律硕士,目前在法硕联盟论坛为战友答疑。2018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中,客服qq:88188756 qq:10680513 电话:1591047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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