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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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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09:42:57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140;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240分。

2、个别生源不足的学科如经过调剂也不能够完成招生计划,经批准可破格复试少量线下考生。

3、拟录取考生一律要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凡合格生源超过计划2倍的,按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在1.2-2倍之间的全部参加复试,不足1.2倍的可通过调剂按1:1.2比例复试,个别专业可根据实际生源调剂情况扩大复试比例但不能超过1:1.5。MPA复试比例为1:1.5。

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专业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笔试 包含外国语、专业课、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计,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英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试题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试题相当。英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统考日语、俄语及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外国语测试委托外国语学院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分值150分计,以90分为合格。

政治理论(仅限报考MPA、MBA和MTA、MPACC的考生):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MPA、MBA、MTA、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专业面试成绩以100分计,以60分为合格。

面试内容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本人须在面试时向复试小组出具成绩单);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对有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复试小组可在面试成绩之外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相关材料在0—20分之间为考生确定加分,并面向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公示。附加分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和录取排名。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以50分计、以30分为合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普通专业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委托外国语学院组织。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

5、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统一组织在校医院体检。

以上各项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合格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

MPA、MBA、MTA、MPACC的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政治理论成绩+附加分)

2、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应优先录取,剩余计划从第二志愿考生确定;  

五、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同时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

投诉电话:0531---86180804;投诉邮箱:pjb@sdnu.edu.cn
本人是在读法律硕士,目前在法硕联盟论坛为战友答疑。2018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中,客服qq:88188756 qq:10680513 电话:1591047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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