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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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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09:46: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华侨大学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6月23日—7月11日)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7月12日—15日)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与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一致)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现场确认点的通知、要求为准。

(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及报考学院,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3)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现场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第二阶段(复试)时需交至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审查。

三、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我校有关学位类别的招生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



学位类别
招 生人 数
考试科目与时间
备  注

10月25日上午

8:30-11:30
10月25日下午

14:30-17:00

法律硕士

J.M
100
专业综合
英语
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面试期间



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035100
法律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复试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复试、录取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申请: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资格审查时间:

预计在201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本批次报名、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计于2015年4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为集中授课(具体时间以中心实际安排为准),以面授为主(研究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法律硕士学习年限三年,学费每年15000元,共45000元。(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学费中均不含教材、材料费。)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1.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网址:http://jm.hqu.edu.cn/

联系电话:0595-22693623(李老师)、0595-22693252(何老师)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洪祖杭楼南511B

邮编:362021



2、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zs.hqu.edu.cn

http://grs.hqu.edu.cn/

电话:0595-22690922,0592-6161278

传真:0595-2269254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楼404室      邮编: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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