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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线
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和成绩,我院各专业复试线如下:
民商法学:360分
经济法学:326分
诉讼法学:338分
法律硕士(法学):320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323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369分
思想政治教育:315分
政治和英语最低45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最低68分。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有关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须携带证件及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政审表、体检表(政审表、体检表在研究生部网上下载,网址:http://yjsc.btbu.edu.cn/zsw/home),并将信息填写完整,贴上照片,并按要求盖章后在资格审查时带来。
2)往届生: 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政审表、体检表(政审表、体检表在研究生部网上下载,网址:http://yjsc.btbu.edu.cn/zsw/home),并将信息填写完整,贴上照片,并按要求盖章后在资格审查时带来.
3)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资格审查外,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盖章的一份“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需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将严格检查考生本人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与考生网报信息是否一致,并仔细核对考生证件原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学院并将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分类整理,并妥存备查。
3.复试费
按照教财[2009] 5号文件规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交100元复试费。学院将复试费收齐后将名单和复试费一并交财务处。
三、复试安排
1.民商法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点—10点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海淀航天桥阜成路33号)教三楼322
专业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笔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教三楼322教室
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12
2.经济法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点—10点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海淀航天桥阜成路33号)教三楼322
专业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6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笔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教三楼322教室
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08
3.诉讼法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点—10点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海淀航天桥阜成路33号)教三楼322
专业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笔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教三楼322教室
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08
4.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点—10点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海淀航天桥阜成路33号)教三楼322
专业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笔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教三楼322教室
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08
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点—10点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海淀航天桥阜成路33号)教三楼322
专业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笔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教三楼322教室
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下午14:30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12
复试基本内容: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英语水平等。考生面试时提交个人陈述表(见附件)。
四、复试成绩与选拔原则
复试选拔的原则:符合教育部2016年国家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优先录用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优先录用校内调剂考生,优先录用调剂批次靠前的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录用。考生最终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1.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70%+听力、口语*30%)
2.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试成绩有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不符合教育部2016年国家复试录取调剂政策和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2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988715
学院招生网址:http://fmy.btbu.edu.cn/xwjy/yjsjy/zsjz/index.htm
电子邮箱:jiangt@btbu.edu.cn;
联系人: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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