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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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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0:17:12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范围

1.接收范围为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专业为我校列入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外)。

二、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

(二)新生奖学金

对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新生奖学金奖励。

(三)其他奖助体系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学校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和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助学金。此外,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五、接收推荐免试生流程

1.申请者于9月28日—10月16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体检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到我校参加复试、体检;

3.招生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4.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于10月22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6.推荐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复试录取

各招生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各学院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

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咨询、申述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子良楼A-200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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