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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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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6:03:55 |显示全部楼层
西北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年度招生文件。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需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四)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硕士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五)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其他考生必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为期一年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六)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按协议就业,不得违约。
(七)招生专业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报考条件与考试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报名流程

1.资格确认:考生须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具体程序请查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页。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前将“考生登记表”送交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730030
2.领取校验码: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生招生部门领取校验码(“考生登记表”上已有校验码的不需再领取)。领取“校验码”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请查询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生招生部门网页)。
3.网上报名: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西北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
2.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理工农医类、应用型专业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
4.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在职考生与定向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和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与生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四、管理

(一)被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二)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学校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0931-2938046
传    真:0931-2938299
网    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六、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申诉电话:0931-2938569

注: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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