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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与授权,经天津市教委、学位办批准,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现举办经济法专业课程进修班。有关招生事项如下:
一、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
“在职人员课程进修班”是目前我国在职人员获得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硕士学位而举办的。通过经济法专业课程和经济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程的学习,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法律工作和涉外经济法律工作所必须的经济法学理论和实务,也为从事经济法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同志提供系统研修和提高的机会,并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提供条件。
二、招生对象
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职人员均可报名。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其他学历的在职人员,不可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在职人员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只取得学位办监制的“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课程设置
专业:经济法学专业
学制:1.5--2年
课程设置:
1.法理学 (学位统考课)
2.宪法学 (学位统考课)
3.刑法学 (学位统考课)
4.民法学 (学位统考课)
5.中国法制史(学位统考课)
6.经济法学
7.国际法学
8.商法学
9.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10.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研究
11.英语
12.司法实务
四、结业证书授予
通过以上12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经济法学专业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学位授予
1、 获得“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外语统考和法学类综合考试。
2、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3、 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授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1、学费:10,000元人民币 书费:500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2、硕士学位申请费: 6,000元人民币
七、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2张,1寸照片4张,学费10000元,书费500元。
八、报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天津财经大学第二教学楼505室------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88186323
联系人:吴老师 易老师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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