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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关于招收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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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 11:07: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南昌大学关于招收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经研究决定,我校招收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直接在本页下方查看复试名单;或者咨询各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南昌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符合复试条件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与我校完成相互确认即取得复试资格,学校将分批发送调剂考生复试通知,请关注相应通知。

2、报到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和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凭通知要求带齐复试审核必备材料于3月29、30日8:30-17:00到规定地点(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大楼大厅【非医学院考生】、东湖校区医学院继教楼一楼【医学院考生】)报到,办理复试手续并参加体检。

资格审核必备材料(其中⑵、⑶、⑷请具体参照各自类别准备):

⑴《南昌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请于本复试通知下方下载示例表格)。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

④《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⑶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③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

⑷同等学力考生:

①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③自考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

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验原件)。

以上有关材料除⑴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3、由于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较多,为维护正常报到秩序,报到将按学院分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通知的具体时间段前来办理报到手续,不得无故提前或推延。

4、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即: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每门满分为100分)的加试。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内容、形式、复试阶段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以及所指定的参考教材等信息,请考生登陆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

5、复试报名、体检、外国语测试(听力与口语)工作安排如附表所示。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未体检者或体检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学校将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投诉电话:0791-83969340;投诉邮箱:yzb@ncu.edu.cn),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另行通知。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969340。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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