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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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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9 23:24: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在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的条件下,允许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不含休学时间)。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四、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500000000018 硕士学位英语A 3 108 1 考试  
50000000002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 考试  
50000000002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1 考试  

专业核心课(22学分)     501035101001 法理学 2 36 1 考试  
501035101002 宪法 2 36 1 考试  
501035101003 民法 3 54 1 考试  
501035101004 刑法 3 54 1 考试  
501035101005 行政法 2 36 2 考试  
501035101006 经济法 2 36 2 考试  
501035101007 刑事诉讼法 2 36 2 考试  
501035101008 民事诉讼法 2 36 2 考试  
501035101009 知识产权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0 商法 2 36 3 考试  

专业拓展课(10学分,选5门) 501035101011 环境资源法 2 36 2 考试  
501035101012 国际法 2 36 2 考试  
501035101013 国际经济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4 国际私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5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6 证券保险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7 行政诉讼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8 公司法与破产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19 合同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20 婚姻家庭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21 侵权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22 证据法 2 36 3 考试  
501035101023 法律方法 2 36 1 考试  
专业实践(15学分) 501035101024 法律职业伦理 3 54 4 考查  
501035101025 法律文书实训 2 36 4 考查  
501035101026 专业实习 10 180 4 考查  

2.教学方式与考核
教学采取课堂讲授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80%。

六、专业实践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专业实践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时间为6个月。采用集中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学生愿自己联系实习的,经审查合格后可自行实习。学生不愿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
    实践的内容应与法律专业相关,学分为10学分。

七、学位论文工作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学分数及其它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会进行审查和论证。论文开题前后,各学科组可根据学位论文的撰写情况,要求研究生返校查阅文献资料和修改论文工作计划。在开题报告会获得通过的论文选题,可按照论文工作计划进行撰写。
2. 学位论文的形式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其论文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取案例研究、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案例研究,至少应针对同一论述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与专项调查必须有实际调查程序和数据结果。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的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对选题进行过合乎逻辑的研究;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7)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
3. 学位论文指导、评审与答辩
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必须由两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修满规定学分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主要参考书目
(一)法理学  
法理学是是一门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课程目的就是使本专业研究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培养其基本的法律素质和分析解决重大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和思维方式。课程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本专业研究生系统地讲授法的本体、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运行等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学观,为研究生分析解决重大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奠定法理基础。
主要参考书目:
1.胡旭晟,蒋先福.《法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蒋先福.《契约文明:法治文明的源与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

(二)宪法
该课程为必修,教学目的在于唤醒学生的宪法意识;使所学专业学生能够从本体论、价值论上领悟宪法理念、把握宪法精神、了解宪法制度。通过学习本课程,能够深刻理解一个社会共同体为何需要宪法。
主要参考书目:
1.肖北庚.《宪政法律秩序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王世杰、钱瑞升.《比较宪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英】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

(三)民法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民法总论》是对民法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基本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其中涉及的理论和制度,是民法各项具体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同时,也适用于各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总论系统地阐述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对民法各项具体制度的学习打下重要的知识基础。
主要参考书目:
1.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005年版
2.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年版
3.李永军.《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四)刑法
刑法学是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之一。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在于: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刑事立法的最新进展,了解刑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和刑事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能够运用刑法学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刑法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适应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主要参考书目:
1.高铭暄.《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高铭暄.《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马克昌.《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五)行政法  
行政法学是法硕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该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救济等基本制度,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我国行政法的理论和制度及学科前沿问题,培养和提高学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书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张步洪.《中国行政法学前沿问题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3.皮纯协.《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六)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理论是是经济法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的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以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经济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学科前沿问题,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和分析和处理各种实践事务的能力。
参考书目:
1.杨紫烜.《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2.李昌麒.《经济法理念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3.李昌麒.《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七)民事诉讼法
目的是通过本课程学习,熟悉和掌握诉讼法理论知识,熟悉诉讼法律基本原则,了解诉讼法律的基本内容和三大诉讼法彼此之间的联系与差别,熟悉诉讼法基本常识。
主要参考书目:
1.杨临宏.《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保障研究》,中国言实出版社,2008年版
2.都玉霞.《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3.王福华.《民事诉讼基本结构》,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八)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理论型和应用型相结合的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服务的。《刑事诉讼法学》是专门研究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刑事诉讼实践和刑事诉讼理论的学科。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应该能熟练地理解和运用刑事诉讼法律法规,能够准确地分析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掌握好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体系。
主要参考书目:
1. 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何家弘.《证据学论坛》,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
3.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九)商法
本课程包括:一、商法原理、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商号、商事帐簿、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二、金融法研究,研究金融监管、资本市场,融资等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三、分析证券法框架,研究证券法的内容,探讨证券法的发展趋势。研究证券法与公司法、金融法的关系。
主要参考书目:
1.郑远民著.《破产法律制度研究》,湖南大学出版,2002年;
2.王保树.《中国商事法》,人民保险出版社,2001年;
3.徐学鹿主编.:《商法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4.郑远民著.《现代商人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版。

(十)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原理:1、专利法的基本原理;2、商标法的基本原理;3、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5、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知识产权前沿性问题研究。
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研究:1、知识产权立法问题研究;2、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的问题研究;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研究。

主要参考书目:
1.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
2.吴汉东.《无形财产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华成法硕电话:010-56129638 客服手机:1821017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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