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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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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21:10:02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大学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4年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变动内容较多,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我校简章!



一、重庆大学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直辖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其中工学19个、理学5个,管理学2个、经济学1个、法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覆盖除军事学、历史学外的11个学科门类。拥有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MLA)、艺术硕士等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1、招生规模

2014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统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

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实际招生数(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对部分专业的招生数量可能进行微调),含推荐免试、统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等。我校研招网在10月25日后将动态更新公布各学院各专业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

2、导师招生人数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校按专业、培养模式限制招生数量,严格控制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不确定导师,按导师组集体指导,进入论文阶段后再确定具体导师。

三、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类型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

四、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每个类别的研究生报名条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须获得毕业证书),其中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2、 以下两种情况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五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此五类专业学位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非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③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③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各领域(不含项目管理)、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的报考条件同全国统考学术学位报考条件。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地区就业。

(六)强军计划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现役军人,由所属军区推荐且为委托培养。

(七)单独考试人员报考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2、所在单位与重庆大学签订有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协议,且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3、原单位同意委托培养考生。

(八)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1、我校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无名额限制,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获得所在学校的校外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的复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生可提前在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间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现场报名(摄像)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4、现场报名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均可现场报名(强军计划、单考、艺术学院部分专业除外)。重庆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我校现场报名地点为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报名程序

1、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步骤①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内。

3、网上填报说明

①凡报考重庆大学的硕士生在“备用信息”栏填所报考导师的姓名。

②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填写推荐军区名称。

③凡属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都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及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入学资格,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的,不能保留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学信网),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现场报名说明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生还须带学生证)、报名费、打印的网报信息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于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并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该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考试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试舞弊等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予录取。

6、其他说明

①凡报考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的“1304美术学”专业并选考817素描、“1305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现场报名到重庆大学报名点,入学考试在重庆大学所设考场进行考试。

②取得推荐免试正式资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③强军计划考生同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校验码请考生与推荐军区索取)。网报时必须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5001),选择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考试科目暂选相应专业的统考考试科目,待认可强军计划报名资格后,再由我办将考试科目更正为单考考试科目。

④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①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并命题。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46体育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

③我校“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三个专业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中专业综合分值300分),且都为全国统考。“药物化学”、“药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四个专业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中专业综合分值300分),第三门为学校自命题。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和复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14:30)。

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请通过初试的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式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必须加试(笔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各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若未指定,请咨询相关学院。

八、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一年3万元,硕士一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4、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上述有关奖励政策正在制订中,待确定后及时在我校研招网公布。

5、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九、其他事宜

1、因受网报系统部分字段长度的限制,专业目录中备注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部分内容被省略,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详细内容。

2、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并仔细阅读。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招生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优秀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取得博士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4、专业名称前标有“★”为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专业。

5、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学生在读研期间,凡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个别确需安排宿舍的请在复试期间向学院申请)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

十一、学制及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学费: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每个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待学校确定后及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十二、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国家制定的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四、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400030

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zsweb

电话:023-65105286,023-65102374,023-65111374(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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