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盟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2025年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招生
2025法硕辅导班哪个好?
查看: 4941|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单选题] 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

[复制链接]

264

主题

0

好友

6824

积分

法硕上将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997 枚
积分
6824 点
帖子
643

联盟感动人物 论坛人气之最 法硕智多星 优秀版主 论坛元老 终身成就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26 21:17: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一流师资,高清课件,祝您高分考取法硕,法硕联盟论坛vip会员加入请联系qq10680513,电话15910472260
回复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2013

积分

法硕上校

Rank: 12Rank: 12Rank: 12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636 枚
积分
2013 点
帖子
326
2#
发表于 2012-9-3 22:55: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

4

主题

0

好友

228

积分

法硕少尉

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81 枚
积分
228 点
帖子
69
3#
发表于 2012-10-13 17:59:06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ddd

0

主题

0

好友

2065

积分

法硕上校

Rank: 12Rank: 12Rank: 12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710 枚
积分
2065 点
帖子
633
4#
发表于 2013-4-20 22:23:30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

7

主题

0

好友

4101

积分

法硕少将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2418 枚
积分
4101 点
帖子
1018
5#
发表于 2013-7-5 15:49:36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DDDD

0

主题

0

好友

5484

积分

法硕上将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1778 枚
积分
5484 点
帖子
1678
6#
发表于 2015-12-14 11:05: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dd

0

主题

0

好友

539

积分

2017年vip会员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195 枚
积分
539 点
帖子
168
7#
发表于 2015-12-14 11:22:15 |只看该作者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2018年vip会员

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Rank: 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4058 枚
积分
11930 点
帖子
3936
8#
发表于 2017-8-28 10:19:38 |只看该作者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0

主题

0

好友

2万

积分

法硕大元帅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金币
7509 枚
积分
22196 点
帖子
7372
9#
发表于 2019-10-16 15:26:35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Online!

QQ|手机版|Archiver|删贴申请及投诉|本站联系方式|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906号|法律硕士联盟    网站备案:京ICP备17017054号-4

GMT+8, 2024-5-9 11:19 , Processed in 5.582549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